【新闻动态】“天雨流芳”文化讲坛第46讲圆满结束!



【新闻动态】“天雨流芳”文化讲坛第46讲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丽江市图书馆馆长范永贞主持讲座(左)、张慧律师(右)
讲座现场

5月27日下午,“天雨流芳”文化讲坛第46讲在丽江市图书馆三楼报告厅举行,著名律师张慧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亮点,约70名读者在现场聆听讲座。

丽江市图书馆馆长范永贞
张慧律师

据悉,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了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民法典通过3周年之际,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市图书馆承办的“天雨流芳”文化讲坛第46讲特邀张慧作为主讲嘉宾,为市图书馆的读者解读了民法典的亮点。张慧是二级律师,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

讲座现场

讲解中,张慧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要意义及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7编中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条款。她的讲解既有严谨的法理逻辑,又有鲜活的案例支撑,通俗易读。

讲座现场

张慧总结认为,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民法典规定各类人格权、亲属权、继承权、物权、知识产权、债权等合法权益,以法律权利的方式确认了各类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归属、范围、实现方式和法律保障方式,建构并保障了基本的权利归属秩序和交易秩序。民法典确立了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则,人们应当自觉遵守民法典的各项原则和规范。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施行的法典,民法典对于法院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了系统、科学的指引。民法典对各类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列举,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出台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民法典主要是对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规范,但在为数不多的涉及公权力行使的规范中,民法典进一步厘清了国家对于市场干预的基本逻辑。按照民法典的精神,政府应当尊重私权,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应当以是否触及公序良俗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这也为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嘉宾合影

(文:丽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和世民 / 图:陆斯)

来源: 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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