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征集】丽江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长期征集)



【文献征集】丽江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长期征集)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5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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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是图书馆的重要馆藏与地方的宝贵财富。地方文献是关于地方的一切记载,是当地自然、科学、经济、人文等社会发展轨迹的文献统称。地方文献记录着当地人民从事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丰富史料和经验。

它对于积累和保存地方史料、进行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建立地方文献基础资料库、为地方建设事业提供文献信息、为科学研究提供文献服务、为发展地方文化提供史料等重要意义。丽江市图书馆是丽江市文献信息资源中心,为了丰富馆藏资源,特制订此方案,长期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文献。

一、所征集的地方文献类别

(一)地方史志:包括乡(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地名录、地图、文史资料等。

(二)人士著述:包括原籍丽江或曾在丽江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声像资料、生平传记、字画、手稿等。

(三)地方资料: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公开或内部发行的书籍、报刊、论文、汇编本等出版物。

(四)革命文献:包括丽江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

(五)家谱族谱:各乡(镇)、村、家族或个人编印的家谱、各类纪念册等资料。

(六)非图书资料:反映丽江各个时期的各种杂志、报纸、图片、照片、影片、画片、拓本、表格、传单、票据、文告、手稿、印模、簿籍、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等非图书资料。

(七)古籍图书:1911年以前出版的图书。

二、征集方法和要求

(一)免费捐赠。凡属征集范围的地方文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准备2册(套)以上,捐赠市图书馆。以前未捐赠的请给予补捐。捐赠文献数量较多者,由市图书馆派专人接取。

(二)暂借扫描、复印或拍摄。(文献持有者若无捐赠意愿,可将文献暂借我馆,由我馆扫描、复印或拍摄后提供读者使用,原件即归还本人)

三、地方文献的收藏与利用

(一)地方文献由市图书馆负责接受、整理、保存及向读者提供查阅服务。

(二)市图书馆主动与捐赠单位、个人建立联系,建立健全地方文献接受、整理、保存制度,向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属于保密资料的,按保密规定管理、收藏。

(三)凡自愿捐赠的作品,均作为市图书馆地方文献室正式收藏,永久保存,供广大群众查阅。

(四)对所有捐赠者一律颁发《捐赠证书》。

(五)作者本人捐赠地方文献时,请附本人通讯方式,以便联系。

(六)市图书馆联系电话:5153611(总服务台);5170611(办公室)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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