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图书馆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丽江市图书馆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发布,丽江市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丽江市图书馆自2018年第六次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二级图书馆”之后再上一层楼,首次获评“一级图书馆”殊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截图)

自2018年第六次评估定级我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以来,我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党建引领图书馆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保障条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阅读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接连获得“云南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示范基地” “丽江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 “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等多项称号,丽江市图书馆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及工作的通知》及评估标准后,丽江市图书馆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丽江市第七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建评估工作小组,对照评估标准精心制定自评估工作方案。2022年6月至9月,丽江市图书馆举全馆之力圆满完成自评估、评估资料汇总收集、网上数据准确无误填报任务。2023年1月,配合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对区县图书馆线上初评、线下复评工作;2023年2月,省图书馆评估专家组到丽江市开展复评抽查工作,对丽江市图书馆实地评估,对古城区图书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图书馆及宁蒗彝族自治县图书馆进行抽查调研,在“丽江市公共图书馆评估汇报反馈会”上,评估专家组对丽江市公共图书馆工作开展情况及第七次评估工作成果给予高度肯定。

在此次评估定级工作中,丽江市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实现我馆评估定级为一级馆目标。丽江市共有6个公共图书馆,本次评估区县级图书馆中古城区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馆、宁蒗彝族自治县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永胜县馆、华坪县馆被评为“三级图书馆”,丽江市6个公共图书馆均进入上等级图书馆行列。

我馆深知获此殊荣是对我馆各项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今后我馆将以“一级图书馆”为新的起点,严格按照一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继续为文化赋能,力争成为更加成熟的地方文化地标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为继续深入推动全民阅读,丽江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书香丽江”建设、丽江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文:寸品超、马玉菊)



Copyright © 2010-2024 丽江市图书馆版权所有,滇ICP备14007231号

滇公网安备 53070202001187号

联系我们

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中济路100号

电话:

0888-5153611(总服务台)

0888-5170611(办公室)

EMAIL:

ljsts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