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丽江市图书馆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新闻动态】丽江市图书馆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3日  发布人:丽江市图书馆办公室 

【新闻动态】丽江市图书馆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2022年9月20日上午,丽江市图书馆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馆员深入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学习《条例》专题会议现场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共7章52条,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22年7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加强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的正式施行,将有利于推进云南省公共文化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拓展城乡文化空间等方面得到有效促进。

丽江市图书馆副馆长王松涛领学了《条例》全文,并结合他近期在保山市参与“《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暨乡村文化振兴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为馆员传达了条例涉及的重点,让职工深入了解条例落实“十四五”规划以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结合条例的具体条款,王松涛对照了我馆在具体条款中落实的情况并进行剖析。他还向馆员分享了在保山参观图书馆、公共阅读空间及非遗传承点,了解文创项目和总分馆建设的经历和感想。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为居民服务和为游客服务,发挥好综合效益,作为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丽江市图书馆将对照《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具体内容,充分领会实施《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全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结合图书馆重点工作,推动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需求。

(文:张博涵 / 图:王锋、张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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